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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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完成常州市主城区(青龙片区) 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服务
发布日期:2023-10-09 14:01 点击:1919
项目概况 配合完成常州市主城区(青龙片区) 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恒卓采标(2023)104号 2.项目名称:配合完成常州市主城区(青龙片区) 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服务 3.最高限价:18万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是配合完成常州市主城区(青龙片区) 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天宁青龙片区纳入住建部门监管范畴的城镇污水厂及生产废水纳管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企业开展调查评估,完成企业纳管、整改后纳管以及限期退出的可行性分析。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设计(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明确联合体主体承担方。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人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常州市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44-2栋4F(一号大门往北一百米)] 3.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申请表(格式请至我公司官网办事指南自行下载)(原件)、(2)联合体协议、(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年10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44-2栋3F(一号大门往北一百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10月16日20: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邮件至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① 答疑文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 答疑文件以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答疑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弘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宁区青龙街道紫阳路8号 联系方式:卜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44-2栋 联系方式:曹工;0519-83999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0519-83999268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联合体协办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主办、协办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下简称招标人)(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联合体名称)主办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办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办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分工,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主办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 ,协办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 。 7.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之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联合体主办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协办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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