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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吴新北表面处理循环产业技术研究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工艺设计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31 16:17     点击:2024

项目概况

中吴新北表面处理循环产业技术研究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工艺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2113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恒卓采标(2023)081

2.项目名称:中吴新北表面处理循环产业技术研究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工艺设计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4.预算金额:75万元。

5.最高限价75万元。  

6.招标范围;技术方案、土建条件图、工艺高程图、设备平面布置图、工艺管道布置图、变配电系统图、主要变配电设备布置图、自控系统图、主要设备清单及材料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技术方案、工艺初步设计,例如土建条件图、工艺高程图、设备平面布置图、工艺管道布置图、配电系统图、主要变配电设备布置图、自控系统图等、主要图纸、设备及材料清单于30日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近三个月202305-202307月社保证明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人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人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0731日至202308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44-2栋4F(一号大门往北一百米)]

3.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或至我公司官网办事指南自行下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详见附件一)

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年082113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常州市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44-2栋3F(一号大门往北一百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单位: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青龙支行

账号:89801116012010000004083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3081717:00(以代理机构网银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备注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08 0720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邮件至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① 答疑文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 答疑文件以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答疑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中吴常高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

联系方式:米工0519-86038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恒生科技园44-2栋4F(一号大门往北一百米)         

联系方式:工;0519-83999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19-83999268

 

 

附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甲方(联合体主办方):                

乙方(联合体成员):               

为共同参加                 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关系甲乙双方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联合体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方作为主办单位,乙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双方愿对投标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自觉履行标书规定,同时甲乙双方承诺不在以单独或其它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竞争。

二、甲乙双方承诺:

1、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

2、甲乙双方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           (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         并确保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乙方负责           (项目内容),负责人:          并确保符合相应阶段勘察深度要求。

3、若本项目中标,甲乙双方共同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合同违约的,双方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管理。

5、甲方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甲方接受到属乙方的工程款,应当在工程款到达甲方的账户当天拔付给乙方。

6、甲乙双方在项目合作中必须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双方优质高效地完成各自承担的内容,承担各自负责内容的一切责任。

7、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

四、协议份数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捌份用于投标报名和投标文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注:联合体投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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