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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子河西路(玉兰路-银杏路)交通设施及电子警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6 10:00 点击:1673
项目概况 童子河西路(玉兰路-银杏路)交通设施及电子警察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恒卓采标(2023)039号 2.项目名称:童子河西路(玉兰路-银杏路)交通设施及电子警察工程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438417.02元 4.招标范围:童子河西路(玉兰路-银杏路)交通设施及电子警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工程等全部内容。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及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及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②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④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⑤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工程(具体按常建2009[175]号文件执行),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①需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得更改项目负责人。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投标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市办 [2021] 40 号)文件的要求。 (以下三种情况也不得出现: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在注册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3.将本人执(职)业资格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及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为联合体主体单位)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人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常州市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44-2栋4F(一号大门往北一百米)] 3.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申请表(请至我公司官网办事指南自行下载)(原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5)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05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常州市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44-2栋3F(一号大门往北一百米)]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 收款单位: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青龙支行 账号:89801116012010000004083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3年05月24日17:00(以代理机构网银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备注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05月23日20: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邮件至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① 答疑文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 答疑文件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答疑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钟楼区茶花路300号 联系方式:陆先生;0519-88891960 名 称: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44-2栋4F(一号大门往北一百米) 联系方式:曹工;0519-83999268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0519-83999268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联合体协办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主办、协办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下简称招标人)(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联合体名称)主办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办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办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分工,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主办单位的建造师为 ,协办单位的建造师为 。 7.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之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联合体主办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协办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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